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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JG/T-475-2015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幕墙用硅酮结构密封胶(简称硅酮结构胶)的分类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使用年限不低于25年的建筑幕墙工程用硅酮结构密封胶。
2 JG/T-475-2015规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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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28硫化橡胶或热塑橡胶 拉伸应力应变性能的测定
GB/T 531.1 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 压人硬度试验方法 第1部分:邵氏硬度计法(邵尔硬度)
GB/T 9789 金属和其他无机覆盖层通常凝露条件下的二氧化硫腐蚀试验
GB 9985 手洗餐具用洗涤剂
GB/T 10125 人造气氛腐蚀试验 盐雾试验
GB/T 13477.1 建筑密封材料试验方法 第1部分,试验基材的规定
GB/T 13477.3建筑密封材料试验方法第3部分:使用标准器具测定密封材料挤出性的方法
GB/T 13477.5-2002 建筑密封材料试验方法第5部分:表干时间的测定
GB/T 13477.'6建筑密封材料试验方法第6部分:流动性的测定
GB/T 13477.8.-2002建筑密封材料试验方法第8部分:拉伸粘结性的测定
GB/T 13477.17建筑密封材料试验方法第17部分:弹性恢复率的测定
GB/T 13477.19建筑密封材料试验方法第19部分:质量与体积变化的测定
GB/T 16422.2 塑料 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方法 第2部分:氙弧灯
GB/T 16422.3 塑料 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方法 第3部分:荧光紫外灯
GB 16776-2005 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
JG/T 471建筑门窗幕墙用中空玻璃弹性密封胶
3 JG/T-475-2015分类和标记
3.1 分类
产品按组成分为单组分型(1)和双组分型(2)。
产品按适用的基材分为铝材(AL)、玻璃(G)、其他金属(M)。
3.2标记
产品按下列顺序标记:名称、分类、本标准编号。
示例:铝材和玻璃基材用双组分建筑幕墙用硅酮结构密封胶标记为:
4JG/T-475-2015要求
4.1 一般要求
硅酮结构胶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25年,应明确规定使用条件及保持的性能特性。产品一般要求见表1。
硅酮结构胶的刚度和弹性模量试验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施工过程中的硅酮结构胶检测可按GB 16776-2005附录D的规定进行。
4.2外观
4.2.1 硅酮结构胶应为细腻、均匀膏状物或粘稠体,不应有气泡、结块、结皮或凝胶,搅拌后应无不易分散的析出物。
4.2.2 双组分硅酮结构胶的各组分的颜色应有明显差异。产品的颜色也可由供需双方商定,产品的颜色与供需双方商定的样品相比,不应有明显差异。
4.3物理力学性能
产品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物理性能要求
序号 | 项目 | 技术指标 |
1 | 下垂度/mm | 垂直 | ≤3 |
水平 | 无变形 |
2 | 表干时间/h | ≤3 |
3 | 挤出时间a/s | ≤10 |
4 | 适用期b/min | ≥20 |
5 | 邵氏硬度A | 20~60 |
6 | 气泡 | 无可见气泡 |
7 | 拉伸粘结性 | 23℃拉伸粘结强度标准值u,5/MPA | ≥0.50 |
拉伸粘结强度保持率/% | 80℃ | ≥75 |
-20℃ | ≥75 |
水-紫外线光照 | ≥75 |
NaCl盐雾 | ≥75 |
SO2酸雾 | ≥75 |
清洗剂 | ≥75 |
100℃ 7d高温 | ≥75 |
粘结破坏面积(所有拉伸粘结性项目)/% | ≤10 |
8 | 剪切强度 | 23℃剪切强度标准值Ru,5/MPA | ≥0.50 |
剪切强度保持率/% | 80℃ | ≥75 |
-20℃ | ≥75 |
粘结破坏面积(所有剪切性能项目)/% | ≤10 |
9 | 撕裂性能 | 拉伸粘结强度保持率/% | ≥75 |
10 | 疲劳循环 | 拉伸粘结强度保持率/% | ≥75 |
粘结破坏面积 | ≤10 |
11 | 质量变化-热损失 | 热失重/% | ≤6.0 |
12 | 烷烃增塑剂 | 红外光谱 | 无烷烃增塑剂 |
13 | 弹性恢复率c/% | ≥95 |
14 | 耐紫外线拉伸强度保持率c/% | ≥75 |
15 | 蠕变性能 | 91 d受理后位移/mm | ≤1 |
力卸载后24h 后最大位移/mm | ≤0.1 |
a 仅适用于单组分产品 b仅适用于双组份产品 c仅需要时检测 d仅适用于硅酮结构胶承受所有粘结密封单元的应力,在粘结密封单元底部没有设置防止粘结失效产生危险用支撑装置的幕墙系统 |
4.4 相容性
4.4.1 硅酮结构胶与结构装配系统用附件的相容性应符合GB 16776-2005附录A的规定。
4-4.2 硅酮结构胶与实际工程用基材的粘结性应符合GB 16776-2005附录B的规定。
4.4.3 硅酮结构胶与相邻接触材料的相容性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
5试验方法
5-1 基本规定
5.1.1 标准试验条件
实验室的标准试验条件:温度(23±2)℃,相对湿度(50±5)%。
5.1.2粘结性试件制备
5.1.2.1 试件制备准备
制备试件前,用于试验的硅酮结构胶应在标准条件下放置24 h以上。试验基材应用清洁剂清洁。双组分试样应按生产商要求的比例混合。
5.1.2.2 试件形状、尺寸和基材
试件应符合图1的规定,应按产品适用的基材类别选用基材,基材应具有足够的强度防止弯曲变形破损。基材尺寸可以不同于图1,但应保持硅酮结构胶粘结体的尺寸为(12±1)mm×(12±1)mm×(50±1)mm:
AL类——符合GB/T 13477.1要求,阳极氧化铝板厚度不小于3 mm;
G类——符合GB/T 13477.1要求,清洁、无镀膜的浮法玻璃,厚度不小于5 mm;
M类——供方要求的其他金属基材。
5.1.2.3试件制备
试件应按下列方式制备:
a) 应按GB/T 13477.8-2002第7章制备试件,并应按生产商要求使用底涂料。
b) 双组分硅酮结构胶应均匀无分层,且应充分混合,真空搅拌(真空度:≥0.095 MPa),混合时间约为5 min。无特殊要求时,混合后应在10 min内完成注模和修整。
c) 每个试件应有一面选用G类基材,在生产商没有规定时,另一面采用AL类基材。
d) 试验基材应进行有效清洁。可按生产商指定的清洁剂及清洁方式清洁,也可采用以下方式
清洁:
一将试验基材放人无水丙酮(分析纯)中浸泡至少2 h;
一用脱脂纱布蘸取新鲜、洁净的无水丙酮(分析纯)将基材表面擦拭2遍;
一用脱脂纱布蘸取新鲜、洁净的无水乙醇(分析纯)将基材表面擦拭2遍;
一在无水乙醇挥发干涸前用干净的脱脂纱布擦拭1遍。
5.1.2.4试件养护
试件应按下列方式养护:
a) 制备后的试件在标准试验条件下放置28 d;
b) 在不损坏结构胶试件条件下,养护期间应尽早分离挡块。
5.1.2.5试件数量
粘结性试件数量见表3。
5.1.3粘结性强度结果计算
每个试件的拉伸粘结强度、剪切强度及撕裂强度应按GB/ 13477.8-2002计算,最终试验结果按式(1)计算,老化或处理后强度保持率按式(Z)用平均值计算。
Ru,5 ——75%置信度时给定的强度标准值(又称强度特征值),95%试验结果将高于该值,单位为兆帕(MPa);
X mean 一拉伸、剪切强度试验结果平均值,单位为兆帕(MPa);
X mean.23℃ -23℃拉伸、剪切强度试验结果平均值,单位为兆帕(MPa);
X mean.c 一经过老化或处理后的拉伸、剪切强度试验结果平均值,单位为兆帕(MPa);.
△X mean 一老化或处理后的拉伸、剪切强度保持率;
ταβ 一具有75%的置信度,5%偏差时因子,可按表4取值;
S 一试验结果的标准偏差[见式(3)],单位为兆帕(MPa)
式中:
n——每组试件数量。
当23℃粘结性试验结果的变异系数(变异系数一标准偏差/平均值×100%)超过10%时,该试验结果作废,重新制备试件,进行试验。
5.2外观
将试样刮平后目测。
5.3 下垂度
按GB/T 13477.6试验,下垂度模具槽内宽度为20 mm,试件在(50±2)℃的鼓风干燥箱中放置4h。
5.4表干时间
按GB/T 13477.5-2002试验,型式检验采用A法试验,出厂检验可采用B法试验。
5.5挤出性
按GB/T 13477.3试验,采用图2的聚乙烯挤出性试验用挤出筒,装填容量为177 mL,不安装挤胶嘴,挤胶气压为0.34 MPa,测定一次将全部样品挤出所需的时间,精确到O.l s。试验次数为1次。
5.6 适用期
双组分样品按5.1.2混合后装入图2挤出筒内,密封尾塞,从两组分混合时开始计时,20 min时按5.5测定挤出性,挤出时间应不大于10 s。试验次数为1次。
5.7 邵氏硬度A
将样品挤注在内框尺寸为130 mm×40 mm模板上,然后刮平,厚度6 mm~7 mm,单组分产品在
标准试验条件下养护28 d,双组分产品养护7d,养护后揭下膜片,按GB/T 531.1进行试验,测试5个点取中值。
5.8气泡
5.8.1 按照硅酮结构胶生产厂家的要求制作一个试件(见图3),将硅酮结构胶填满玻璃和铝材之间的空隙,应没有任何气泡,胶长度500 mm。
5.6 适用期
双组分样品按5.1.2混合后装入图2挤出筒内,密封尾塞,从两组分混合时开始计时,20 min时按5.5测定挤出性,挤出时间应不大于10 s。试验次数为1次。
5.7 邵氏硬度A
将样品挤注在内框尺寸为130 mm×40 mm模板上,然后刮平,厚度6 mm~7 mm,单组分产品在
标准试验条件下养护28 d,双组分产品养护7d,养护后揭下膜片,按GB/T 531.1进行试验,测试5个点取中值。
5.8气泡
5.8.1 按照硅酮结构胶生产厂家的要求制作一个试件(见图3),将硅酮结构胶填满玻璃和铝材之间的空隙,应没有任何气泡,胶长度500 mm。
5.8.2试件在标准试验条件下放置21 d。期间每隔7d目测检查一次试件,透过玻璃记录胶体中气泡产生情况。
5.9拉伸粘结性
5.9.1 23℃时的拉伸粘结性、拉伸模量
5.9.1.1 取一组按5.1.2制备的试件,试验温度(23土2)℃,按GB/T 13477.8-2002进行试验,记录应力应变曲线;按5.1.3计算,以Ru,s作为23℃时拉伸粘结强度标准值试验结果,记录粘结破坏面积。
5.9.1.2粘结破坏面积测量应在拉伸粘接试件两破坏面上覆盖印制有1 mm×1 mm网格线的透明膜片,测量较大破坏面上粘结破坏面积占有的网格数,精确到1格(不足半格不计),粘结破坏面积以粘结破坏面占有格数的百分比表示,试验结果取所有试件的平均值。
5.9.1.3 分别记录并报告伸长率为5%、10%、15%、20%和25%时的拉伸粘接强度,作为相应的拉伸模量。
5.9.2 80℃时的拉伸粘结性
取一组按5.1.2制备的试件,在(80±2)℃条件下放置(24±4)h后,在该温度按5.9.1试验,按5.1.3计算保持率。
5.9.3 - 20℃时的拉伸粘结性
取一组按5.1.2制备的试件,在(-20±2)℃条件下放置(24±4)h后,在该温度按5.9.1试验,按5.1.3计算保持率。
5.9.4水一紫外线光照后的拉伸粘结性
取一组按5.1.2制备的试件,放入水一紫外线试验箱,试件浸入电阻值1 MQ~lo M,Q去离子水中,温度(45±1)℃,玻璃基材上部应与水面齐平,并朝向光源。在浸水处理1008 h期间,试件暴露于符合GB/T 16422.2规定的氙弧灯或同等光源中。试件上表面的辐照强度在波长范围300 nm~400 nm处应为(60±5)W/m2,辐照1008 h。取出试件,在标准试验条件放置(24±4)h,按5.9.1试验,按5.1.3计算保持率。
5.9.5 NaCI盐雾处理后的拉伸粘结性
取一组按5.1.2制备的试件,按GB/T 10125规定的中性盐雾试验(NSS)气体环境保持480 h后,在标准试验条件下放置(24±4)h,按5.9.1试验,按5.1.3计算保持率。
5.9.6 S02酸雾处理后的拉伸粘结性
取一组按5.1.2制备的试件,按GB/T 9789进行试验,以试验箱内暴露8h,室内大气环境暴露16 h为1循环周期,进行20个循环,在标准试验条件下放置(24±4)h,按5.9.1试验,按5.1.3计算保持率。
5.9.7清洁剂处理后的拉伸粘结性
取一组按5.1.2制备的试件,浸入(45±2)℃的清洁剂溶液中21d,清洁剂采用1%符合GB 9985的洗涤剂溶液,清洁剂产品类型和浓度也可采用密封胶厂商推荐或实际幕墙清洁时使用的产品。浸渍过后,用水冲洗,然后试件在标准试验条件放置(24±4)h,按5.9.1试验,按5.1.3计算保持率。
5.9.8 100℃ 7d高温处理后的拉伸粘结性
取一组按5.1.2制备的试件,在(100±2)℃的烘箱中放置168 h,取出在标准试验条件下放置(24±4)h,按5.9.1试验,按5.1.3计算保持率。
5.10剪切性能
5.10.1 23℃剪切强度
取一组按5.1.2制备的试件.将试件在标准试验条件下,安装于试验机夹具中间(见图4)。拉伸速度应为(5.5±0.5) mm/min,记录应力应变曲线。剪切强度按式(4)计算,按5.1.3以剪切强度Ru.。作为23℃剪切强度标准值试验结果。记录粘结破坏面积,按5.9.1计算粘结破坏面积。
篇幅所限未能详尽描述,如需JG/T-475-2015疲劳循环、检测规则、标志运输等方面的信息请致电【】与我们联系。